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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150.10A中針對霉菌試驗具體的操作步驟有哪些? |
GJB150.10A中針對霉菌試驗具體的操作步驟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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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7/29 16:2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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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150.10A軍用裝備實驗室環(huán)境試驗方法 第10部分:霉菌試驗中詳細說明了霉菌試驗的試驗程序,應按以下步驟來進行:
a)將試件按照要求的技術狀態(tài)安裝在試驗箱內(nèi)合適的支架上或進行懸掛。
b)在接種前將試件放置在工作中的試驗箱內(nèi)(溫度30℃士1℃、相對濕度95%土5%)至少4h。
c)通過噴霧器將混合孢子懸浮液以很細的薄霧噴在棉布對照條上以及試件表面和里面(若非永久
密封或氣密密封)進行接種。應在對試件有適當了解的人員幫助下暴露試件的內(nèi)表面并對其進
行接種。
d)為了使空氣能進入試件的內(nèi)部,在復位試件的外殼時不要上緊緊固件。
e)接種后立即開始試驗培養(yǎng)。
注:在使用混合孢子懸浮液對試件和對照條噴霧時,噴霧要覆蓋試件在使用或維修期間暴露的所有外表面和
內(nèi)表面。若表面未濕潤,則繼續(xù)噴霧直到液滴在表面開始形成為止。
f) 除g)和h)兩個步驟外,在恒定溫度30℃土1℃、 相對濕度95%士5%的條件下進行試驗(至
少28d)。
g)在試驗7d后,檢查對照條的霉菌生長以確認試驗箱內(nèi)的環(huán)境適合霉菌生長。此時與試件處于
同一水平位置的每個對照條應至少有90%的表面被霉菌覆蓋。否則,調(diào)節(jié)試驗箱到所要求的
適合霉菌生長的條件后重新開始整個試驗。在試驗期間對照條留在試驗箱內(nèi)。
h)若在試驗7d后對照條90%以上的表而出現(xiàn)霉菌生長,則繼續(xù)試驗直到試驗所要求的時間為止。
若在試驗結束時與試驗7d時相比對照條上霉菌的生長沒有增加,則說明本次試驗無效。
i)在試驗結束時應立即檢查試件。如果可能,則在試驗箱內(nèi)進行檢查。在試驗箱外的檢查如果不
能在8h內(nèi)完成,則應將試件放回試驗箱內(nèi)或相似潮濕環(huán)境中至少12h。除氣密性裝備外,應
打開試件外殼并檢查試件的內(nèi)部和外部。記錄檢查結果。
j)如果試驗后要求檢測試件(如電子裝備)的工作性能,則在i)規(guī)定的檢查期間使試件工作。檢查
時應有對試件有適當了解的人員在場,以幫助暴露試件內(nèi)部進行檢查以及使試件工作和使用。
在工作檢查時任何對霉菌生長造成的干擾都必須保持在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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